为加强我院行业作风建设,强化行业作风管理力度,提高工作人员的道德素质,培养形成良好的职业风尚,规范医疗服务行为,提高医疗服务质量,端正医疗风气。根据省市卫健委对行业作风工作要求及医疗卫生法律法规,结合医院工作实际,特制订《合肥第二人民医院行业作风管理制度》,具体内容 如下:
一、遵守党纪国法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社会公德,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,廉洁行医,不循私利。严格遵守医德医风规范,不以医疗为手段向病人勒索或暗示钱物,不收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,不乱开“检查单”,不开“搭车处方”,谢绝患者请吃。
二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,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, 尊重患者,关心和体贴病人,视病人为亲人,不因病人的社会地位高低,关系亲属而异,一视同仁。
三、开展行业作风教育,对广大医务人员进行热爱医学专业、忠于医疗卫生事业的专业思想教育,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服务思想教育、认真、细心、周到、规范的医疗作风教育。
四、通过普及行业作风教育,提高医德认识,陶冶医德情操,锻炼医德意志,确立医德信念,培养医德行为习惯。
五、工作要极端负责,技术上精益求精,诊断病情要严肃认真,一丝不苟。要主动学习新理论、新技术,大胆创新。
六、定期开展患者及社会各界对医院行业作风综合满意度调查,通过优质服务,使满意度稳定在 90% 以上。
七、努力做好行业作风建设年度考核工作,对职业道德高尚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,对违背职业道德、 收受“红包”、“回扣”服务态度恶劣等不正之风的医务人员,除给予严肃处理,年终考核一律视为不合格,记入行业作风考评档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