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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(2023年第二季度)

发布时间:2023-07-17来源:
信息分类指标项目本期数值上期数值
1.基本情况1.1重点(特色)专科国家级00
省级神经内科/介入放射科/泌尿外科神经内科/介入放射科
市级病理科/骨科/高压氧医学科/呼吸内科/耳鼻咽喉科/重症医学科/护理学
心血管内科/普通外科/全科医学科/内分泌科/普胸外科/超声医学科
病理科/骨科/泌尿外科/呼吸内科/耳鼻咽喉科/重症医学科/护理学 /心血管内科/临床药学/临床检验科/普通外科/急诊医学科/肾内科/整形外科/ 全科医学科/口腔颌面外科/高压氧科/中医科
院级超声医学科/影像中心/妇科/神经外科/消化内科/心电心功能科/胸心外科/眼科/肿瘤内科/产科/口腔内科/老年医学科/皮肤科/输血科肿瘤科/超声医学科/妇科/神经外科/眼科/消化内科/胸心外科/心电心功能科/医学影像中心/皮肤科/输血科/产科/老年医学科/口腔内科/ 内分泌科/康复医学科/麻醉科
1.2“江淮名医”人数22
1.3床医比3.29:13.17:1
1.4床护比2.13:12.00:1
2.医疗费用2.1门诊患者人均医疗费用(元)335.57336.93
2.2住院患者人均医疗费用(元)11723.4411637.30 
2.3医疗机构住院患者单病种平均费用(见附件2)
2.4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(%)城镇职工80.8780.04
城乡居民67.0365.07
3.医疗质量3.1治愈好转率(%)98.1697.05
3.2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(%)99.8499.78
3.3急诊抢救成功率(%)97.8698.54
3.4抗菌药物使用强度(DDDs)37.7345.36
3.5门诊输液率(%)6.326.36
3.6无菌手术切口感染率(%)0.280.22
3.7住院患者压疮发生率(%)0.00420.0000 
3.8出院患者手术占比(%)25.75 24.45 
3.9手术患者并发症发生率(%)0.34 0.50 
4.运行效率4.1门诊患者平均预约诊疗率(%)64.00 62.00 
4.2门诊患者预约后平均等待时间(分钟)19.59 20.01 
4.3术前待床日(天)二级手术2.81 2.59 
三级手术3.12 3.04 
四级手术4.27 4.17 
4.4病床使用率(%)85.85 80.57 
4.5出院者平均住院日(天)9.00 9.08 
4.6门诊人次297550 281912 
4.7出院人次21670 20592 
5.患者满意度总体满意度(%)96.72 96.43 
6.承诺服务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(见附件3)

住院患者前20位单病种平均费用
序号疾病名称 (按 ICD10 编码分类)术式本期平均费用 (元)上期平均费用 (元)
原发性高血压/13021.49 12393.62 
糖尿病/12989.30 12188.88 
冠心病/13047.08 12679.84 
心律失常/14446.48 13557.42 
慢性活动性胃炎/9706.39 9372.48 
脑梗死/10422.49 10330.10 
前列腺增生症/11270.13 11242.06 
尿毒症/16698.75 16256.50 
结节性甲状腺肿 /9468.50 8610.66 
10 肺炎(儿童)/11612.07 13705.48 
11 2型糖尿病性周围神经病/9324.53 9160.83 
12 糖尿病足/9737.22 9514.86 
13 肺炎(住院、成人)/22022.87 16426.64 
14 腰椎间盘突出症/10798.93 10394.40 
15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/9218.42 9113.13 
16 颈椎管狭窄、间盘突出/9530.02 9086.24 
17 白内障/8660.36 8241.55 
18 泌尿系感染/14757.32 13757.39 
19 肺部感染/7991.17 8403.84 
20 心力衰竭/13602.40 13761.04 

附件3:

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

为切实贯彻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宗旨,增强服务意识,规范职业信用行为,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,强化医院管理,不断改善服务态度、医疗质量,更好地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,我院社会服务实行如下承诺:

一、承诺内容:

1、急诊医疗

1)及时接诊,实行首诊负责制,建立急诊“绿色通道”,急救中心24 小时昼夜开诊,设分诊台。救护车鸣笛到达后,急诊护士分诊后指导病人就诊。遇有急救工作时,依据病情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相应处理。

2)及时抢救。病人挂急诊号后,值班医师及时依次诊治。在特殊情况下,对急救的病人,先抢救,后补交款。

3)服务优先。急诊挂号、取药、诊疗、住院实行24小时昼夜全程优先服务。

4)急诊病人经预检、分诊、抢救处理后需住院者,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陪同到相应病区;危重病人就地抢救,需急诊检查者应派专人陪同。

2、门诊医疗

1)按时开诊。普通门诊医师和专家门诊医师一律按时到岗,开诊时间:每天上午8:00;下午2:30。

2)首诊负责。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,第一位接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、会诊或转至有关科室,无推诿现象。至下班时间,若还有已挂号的病人未就诊,应实行延班,待病人就诊后方能下班。

3)合理布局。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,分楼层设置挂号、缴费窗口和自助设备,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。

4)方便检查。临床检验、放射、心电图、B 超、计算机横断层扫描(CT)、磁共振(MRI)等实行全日服务(时限性特种检查除外)。

5)合理用药。不开大处方,减轻患者负担。

6)提供便民设施。为患者提供饮水、轮椅、担架、纸、笔、健康教育处方等便民服务。

7)多渠道挂号。门诊实行银医卡或就诊卡实名制挂号,每层均能实现窗口和自助挂号,同时提供电话预约、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。

3、住院医疗

1)按时查房。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。

2)及时确诊。对入院一周仍未确诊的疑难病人,应在24 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,尽早明确诊断。

3)及时治疗。经检查、明确诊断后,立即进行相应治疗,须手术的病人,尽快安排手术;有特殊情况的,应向病人进行说明。

4)严格执行查对制度,坚持“三查七对”制度,精心护理,健全与完善各科室(部门)患者身份识别制度。

5)加强医患沟通,主动与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、治疗方案,并耐心解释,加强入院时、手术前、出院后沟通指导。

6)住院病人到病房后,医护人员及时接待,危重病人及时诊治。有专人负责介绍患者住院须知,介绍其主管的各级医师和责任护士。

4、药品安全

严格执行《药品管理法》,严把进药关口,保证做到无假药、无过期失效药品、无质量不合格药品。

5、优质服务

1)认真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》、《护士法》、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等卫生法规,依法行医、恪守医德、为医清廉。严禁收受“红包”、礼品、回扣,严禁“搭车开药”、检查,严禁开单提成和利用工作之便,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。

2)挂牌上岗、衣帽整洁、仪表端庄、举止文明、认真负责、态度和蔼,无冷、推、拖、硬、顶现象。

3)因病施治,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、合理用药、合理治疗,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治疗自主权,施行特诊特治、临床试验性治疗和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等诊疗服务时,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。

4)坚持对出院、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,收集患者意见,及时反馈,及时整改,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。

二、投诉与监察

以上承诺如有违诺行为,请到本院投诉办反映(电话:62965082),医院会热情接待,进行登记、核实工作。对于投诉,能够当即答复的,则即速答复;需核实后答复的,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;为方便投诉,在门急诊、住院部设立意见箱,以实施对承诺的有效监察。

监督电话:62965019(院纪检监察室)、62965050(行风办)、62965082(投诉办)。


和平路院区: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, 电话:0551-62203666
广德路院区: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, 电话:0551-62965102

投诉电话:和平路院区62203612,广德路院区6296508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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